1、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拥有什么条件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具体来讲:
1.小区的入住率需达到50%以上。这意味着小区内有一半以上的业主已经入住,有了一同管理和维护小区环境的需要。
2.假如首批物业出货已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越30%,也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一条件考虑了部分小区入住率可能逐步提高的状况。
3.假如首批物业出货已满3年,无论入住率怎么样,都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为了确保即便入住率不高,但小区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业主们也有权利组织起来一同管理小区。
法律快车提醒,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小区,即可着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2、业主委员会成立步骤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步骤相对复杂,但每一步都至关要紧。步骤如下:
1.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地区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这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第一步,也是后续工作的基础。
2.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察,对符合条件的,会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准备组。
准备组将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业主建议。
3.在确认业主身份及投票权后,准备组将负责审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候选人可通过多种方法产生,并需公示。
准备组需在三个月内召开初次业主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文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4.业主大会召开后,准备组还需将内容和召开方法告知有关部门,并保管好所有档案、资料。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并在备案后正式履行职责。